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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8章 再次分离(第1页)

程颂并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,愣在原地的他等待了许久才抽出自己放在口袋里的双手,缓缓放在我身后。就这样,我抱着他在冷风中肆意挥洒着自己的眼泪。直到哭累了,我才依依不舍地松开他。回到车上,程颂坐在一旁,他安静地开着车,从我们相见的那一刻起,甚至连一句问话都没有。

车子在城市中央穿行,雨水不停地打在挡风玻璃上,就像一颗颗晶莹剔透的光圈。我的视线慢慢从窗外移向身旁,我看着程颂的脸,那么清晰却更加模糊。程颂或是被我的目光所吸引,脑袋微微朝我的位置偏移,随即他低沉的声音在车内响起:“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吗?”。

我没有回答,只是仍旧注视着他的侧脸,心中的悲伤氤氲而生。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我好像失去了什么,说不出口。

车子在江畔一桥墩下停下,我们坐在被雨声包围的车厢内,看着挡风玻璃那如水瀑般倾泻而下的雨。我想了许久,才鼓起勇气道:“我们,分开吧!”。

程颂似乎早就猜到我想说什么,他很平静,就连呼吸声都很平静。沉默片刻,他缓缓开口道:“好。”。

我犹犹豫豫想起一件,便埋着头问他道:“程奶奶那边。。。。。。今年,我可能不能和你们一起过了。”。

“放心吧!既然我们分开了,她也不会再打搅你。”程颂的话平静得有些刺耳。我既觉得松了口气,可又觉得心口的位置隐隐作痛。

程颂将我送回学校后,便离开了。明早没有课,或者说目前都没有什么课,只是复习、备考,大家各自为毕业事宜忙碌。

接下来的日子里,我和程颂除了偶尔上课时会见上一面,其余时间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。程颂要准备出国留学的资料,我也要提前规划自己的毕业论文,除了必要的课程,程颂都不会参加,这也是学校允许的,因为太过优秀。

时间很快就来到了期末前夕。今天是最后一场考试,明早,学生就可以离开学校返乡准备过又一个年。很久没有再聚的我们,在肃林木的组织下,准备今晚小聚一下。这一次,我们选择在学校水吧内相聚。肃林木和宜尔斯俩人去校外买烧烤了,我和许华在市买酒。

市酒水架旁,许华有些担忧地看着我问道:“你今年要不来我家过年吧!反正家里也只有你一个人,还不如跟我一起过。”。

我抱着手中的果酒,看着许华笑道:“不用了,你还是好好和你爸妈一起过吧!叔叔阿姨好不容易才和解,你们该多沟通沟通。”。

许华的父母复婚了,听说是许华的父亲先向她母亲道歉。许华的母亲冷静几年后,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生活。俩人在一次出差中偶然相遇,本着许久未见面想着约在一起吃顿饭,结果都未放下彼此的俩人又渐生情愫。感情渐浓的许华父母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,在期末考试前半个月,突然找到许华,向她说明了情况。突然再次拥有完整的家庭以及和谐相处的父母,许华当然开心,当即一家人便又重归于好。

“那你和程颂,你们俩打算怎么办啊?马上毕业了,只剩几个月他就要出国了。”许华看向我,将我手中的酒瓶都拿到收银台等着结账。

“我们本来就不可能在一起。这半年就当作是圆彼此一个梦吧!两个不同世界的人,为了任何一人放弃自己的生活难到不会觉得可惜吗?”我故意用以平静的语气回复她。

从父亲婚礼回来当晚,程颂父亲打电话给我,让我第二天早晨去医院找他。我早早地起了床,洗漱完毕换了身衣服就打车去了医院。副院长办公室内,程颂父亲正襟危坐于办公桌旁,他见我到来后,立即摒退了身旁与他谈事的人,并来到茶几旁,与我相对而坐。

“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吧!今天让你来,不为别的,你和程颂的事,你考虑的怎么样了?要么你和他一起出国,你的学费我来出,但是学成归国,你得在我这儿上班,用你的业绩还债;要么你留在国内深造,你和程颂在一起的事就此打住。我的儿子将来一定是要做最优秀的外科医生,他不可能留在国内。即便留在国内,他也不会跟你回那个几线小城市,就此埋没他这一身的才华。”程颂父亲将手中的文件合上,摘下戴在鼻梁上的那副金丝镜框,然后拿起一个青花瓷茶杯,面对着我,一步一步地朝我走来,他每向我靠近一步,我就觉得周身空气变得凝重起来。

“我不会出国的。”我字正腔圆地一个字一个字说出这句话。

“很好。那你就是选择第二条路了。你保研的事,我已经跟学校联系过了,你依然进的是国内最好的医科大学。读三年,当然,如果你够能耐,两年拿到学位证,我就给你写举荐信。你和程颂,就当是路人,不要再联系了。我希望,这次见面,是我们最后一次。”。程颂父亲听闻我的话,脸上的表情都和善了许多,相比第一次见我时都警惕,这一次倒真的像是一位长辈了。

“不是,你那么优秀,干嘛不同意出国啊?你爸妈也不管你,正好远离他们不好吗?”许华和我一人抱着一个箱子,步履沉重一同朝水吧走去。

“我不能出国,我也不能离开那个城市。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解释,但这就是我最后的决定。别再问了,就这样吧,我们已经商量好了。”昏暗的楼梯上,趁着许华看不清我脸上的表情,我便打断她想继续追问的念头。

回到水吧时,宜尔斯她们已经回来了。我们围坐在最后一个隔间之中,隔间内,一张巨大的圆形木桌,桌旁是两个半圆形靠座沙。此时,桌上摆放着一个巨大的圆形蛋糕,蛋糕正中央写着“友谊万岁!”四个大字,这是丁莎莎专门定做的。我们整个寝室以及肃林木、曲苍岚、宜尔斯和她男朋友、丁莎莎男朋友都坐在一处。宜尔斯和许华两人将我围在中心,在她们身边就座的是她们各自的男朋友。曲苍岚想挨着我坐,被宜尔斯赶走了。

“来吧!祝你们考试顺利!”曲苍岚率先打开一瓶酒,然后将他举起,冲着空中呐喊。

我们举杯庆祝着,完全不顾四周向我们投来的目光。肃林木不能喝酒,他家里人不让,所以他只能看着我们喝酒,自己喝果汁。原本只有我们这一桌在吵闹庆祝,忽然间在我们身后传来阵阵吉他声,音乐声盖过了我们的说话声,我们才转头循声而去。身后有一个男生正抱着吉他与他身旁的朋友倾情弹唱着。肃林木一时来了兴趣,便凑上前,与他们交流一番。水吧最前端有一个小型舞台,与酒吧类似,可供会乐器的同学演奏。

肃林木与那个抱着吉他的男生相互交流了一阵。不时,就见他与那个吉他男孩,以及他身旁的朋友们一同走向舞台。我们看出他想做什么,便仰着脖子,一边吃烧烤,一边喝酒,一边欣赏他们音乐。原本有些静寂的水吧,顿时人声鼎沸,歌声、欢呼声、掌声,声浪一阵又一阵。原本坐在一旁静静观看的陌生同学们,也逐渐随着音乐开始舞动起来。

肃林木以他擅长的音律,硬生生将这个休闲之地变成了音乐之城。进入水吧观看的同学越来越多,我们从原本坐着就能看见肃林木的脸,逐渐跪坐在沙上,最后演变为站在座位旁,与前面的观众一起在音乐声中摇摆。

欢快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。不知道我们欢呼到什么时候,我只感觉自己的脑袋越的昏沉,就连身边的人都有些看不清。在众人欢呼声中,我似乎是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。迷迷糊糊中,我感觉自己正在黑夜中行走。不是,行走的人不是我,是我身下之人。我努力睁开双眼,却看见脚下的路正在往后倒退。在我左侧侧脸的位置,是一个温暖的后脖颈。他身上有一股我熟悉的淡淡檀香味,细碎的丝在我鬓边扫过,那是冷风将它们扬起。我似乎是趴在一个人身后,可我看不见他的脸。

我们俩静静地走在忽暗忽明的道路上,我看见自己脚下斑驳的树影,就好像我们正走在一个古老陈旧的水墨画卷上,它们正一丛一丛地掠过我们。我扛着不太清醒的意识,努力张开双唇向他问道:“你是谁啊?”。

那人走的很平稳,一点点的颠簸也没有。他只是向我这个方位微微侧了侧他的脸,可我仍旧看不清他的模样,只听闻他的声音像是湖面的水波纹正轻轻划过我的耳朵,他说:“只有你喝醉了才会以这副柔弱的面孔对我吗?”。

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,仍旧重复着自己方才的问题:“你到底是谁啊?你要带我去哪里啊?我要回家的。哦,不,我没有家。我要回,回,回哪里呢?不,你带我找一个人吧,一个我放在心上很久很久的人。哦,不,你找不到他,他不在这儿。。。。。。”他的肩膀很厚实,他的脊背很温暖,迷迷糊糊之中,我只觉困意来袭,便逐渐没了意识。。。。。。

第二天醒来时,已经是午后了。我揉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,拿起手机一看,恰逢午后一点十分。火车票我买的是两点三十分的班次,怕是睡的太晚了。害怕自己错过火车,我忍着仍旧不太清醒的意识,立即翻身起床。许华等人也还未起床,我走到她们床边将她们一一叫醒,避免她们像我一样错失火车。许华清醒了过来,丁莎莎和方絮则是翻身继续睡。许华看了看时间对我说:“你先收拾吧!她们俩家比较近,晚点走也还来得及。我会叫她们的。”。

于是,我简单洗漱一下就拿起早已收拾好的行李赶忙下楼朝学校大门走去。

已是午后的校园,早已没有清晨那么繁华嘈杂,走了过半同学的校园瞬间清净了不少。我拖着行李箱来到校园门口,正好有一辆出租车上有两位大人下车。见司机师傅将挡风玻璃前的空车标识立起,我便立即朝他奔去。放下行李,坐上车后,急匆匆地冲师傅说:“叔叔,火车站,谢谢!麻烦您快一点儿,我两点半的车,怕是来不及了。”。

司机师傅看了看自己左手腕上一块有些年头的银色表盘,随即道:“放心吧!丫头,叔叔一定让你赶上火车。这条路上我也送了不少你这样的学生了!”。话毕间,师傅便启动车子,开始在蜿蜒曲折的道路上风驰电掣起来。

果然,师傅不负所托,在两点十分将我送到了火车站。一下车,付了钱,我便拖着行李箱开始在火车站一路狂奔。途中,我经历了找入口,过安检,取票,继续过安检,找到自己班次的候车室。我是最后一位过检票口,也是最后一个在火车启动前上车的旅客。

上了火车,找到位置坐下时,我已是满头大汗,就连背心也湿透了。在一位好心人的帮衬下,我终于将自己的行李箱放在头顶货物架上。坐在我身旁的是一位短女生,她瘦弱的个子与方才帮我搬动东西时所用的力量产生了巨大的悬差。霎时间,我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。如若不是我方才与她道谢时,听见从她喉间出的声音有些娇俏,真要闹一场乌龙了!

“你到哪儿啊?”女生面容清秀,与短的许华相比,多了些俊俏英气。

我将自己的车票拿到她面前,与她说起自己的目的地。女生适时点点头,随即附上一个灿烂的笑容道:“我在你前面下车。不过,我们俩好像相隔不远。我们那儿到你们那儿也就四十多分钟。”。

女孩儿应是位健谈的主儿,我一上车她就与我这个陌生人喋喋不休起来,似乎对我一点儿防备之心也未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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