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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天之后,这支由两名百夫长,四名萨满祭司组成的两千人军队浩浩荡荡地开往勇士前哨站。
魔剑士纳奇深受重伤的消息传遍了索斯坎比亚大陆南部的永恒谷,一块弹丸之地。这是他们进入这块大陆以来第一次有人外出受伤,而且是被一个人类打伤的。
这个消息对暗夜精灵们来说已经足够聊侃了,所以他们不再关心别的。恕不知还有更不为人知的消息,目前它只有祭司达柯斯、魔剑士纳奇与永恒谷国王梅肯尼库三人知晓。
梅肯尼库就坐在临时搭建的宫殿里,身为暗夜精灵国王的他却是一副战士的装扮。对他来说,一旦穿上象征身份的王袍,那就是等于放弃了作为一名战士的荣誉。国王的威严与战士的荣誉,多么简单明了的取舍,可他恰恰选择了后者。因此,所有的暗夜精灵都敬佩他,黑色的盔甲长年累月地陪伴着他修长威武的身躯。在梅肯尼库的心目中,直到他死亡的那一刻,仍是如此。
此刻,他遣散了下面所有侍从,只有祭司达柯斯一人站在他旁边对他说着什么。本就简陋的宫殿越发显得空空荡荡。
“你确定看见了雷霆巨剑?”梅肯尼库的嗓音略带沙哑却充满了怀疑。
“陛下,此事千真万确。”达柯斯肯定地回答。
“或者是一把与雷霆相像的巨剑也说不定。”
“这不太可能,剑身同样都呈墨绿色。起先我也不太敢确定,但当我问起那个年轻人时,他一口就说出了雷霆两个字。陛下,您想,剑的颜色与剑的外形还有剑名都一模一样,这世上哪有那么凑巧的事?”
“你觉得区区一个人类能提得动雷霆剑?”
“他并非随身携带的。”
“哦?”“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方法或者是魔法,看上去更像是召唤出来的。”
“召唤雷霆剑?一个人类哪来的这种强大力量?”
“是啊,他怎么可能会有如此神力?”
“如果那个人类的手中拿的真是雷霆剑,那算什么?他的转世?”
“会不会他没死?或者临时找了个宿体?”
“他的死在当时是人所共知的,也有不少人亲
眼见证了。假如他还活着,他能在无法脱离法诺西斯岛的情况下隐居那么长时间?就算他活着,以他的性格,你觉得他会找一个柔弱人类的身体作为宿体吗?”
“但我敢肯定,他手里拿的确是雷霆剑。”达柯斯再次强调了他的观点。
“那群人类现在居住什么地方?”
“就在永恒谷的东南方向。陛下难道”
“不错,此事我一定要亲眼所见才行。”
“纳奇杀了他们四个人,就怕”
“哼!就凭盗取我族的永恒灵动,打伤我的手下这两条罪状,我就可以把他们一网打尽。就算那个人类真有雷霆剑,我也要把它夺回来。”
“这样是不是有点”
“都说雷霆巨剑有多厉害,耳听为虚眼见为实。若一切属实,我定要好好会上一会,只怕一个人类难以发挥它的威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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